肿瘤介入治疗—经导管动脉灌注化疗
肿瘤化疗即细胞毒药物治疗,创立于20世纪40~50年代,与外科手术、放射治疗并称为恶性肿瘤治疗“三大支柱”。经过70余年发展,化疗药物无论从种类、作用效率及应用机制上均取得了长足进展。经导管动脉灌注化疗(TAI)已成为肿瘤介入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保证化疗在局部治疗中发挥最大抗癌效力的一个必要途径。TAI指:①经皮穿刺动脉选择性插管至肿瘤供血靶血管内注射化疗药物;②经皮下药泵注射化疗药物;③经导管动脉化疗栓塞术(TACE)。TAI过程中药物选择既要遵循常规全身化疗基本原则,又要兼顾经导管区域性药物灌注特性。理论上,静脉输注化疗药物均能经动脉灌注,但需要稀释后缓慢灌注,对血管刺激太大的化疗药则列为相对禁忌。需经人体转化后才能起效的药物,不适用于 TAI。

①肿瘤生长所需营养供应主要来自于动脉(肝癌及某些转移癌,可为双重血供)。TAI时可将数种有效化疗药搭配在一起,通过导管技术找到肿瘤供血动脉并将抗癌药直接注入肿瘤组织或肿瘤床,起到药物治疗的“首过效应”,从而显著提高肿瘤局部药物浓度,提高疗效。经研究证实TAI较静脉输注化疗局部药物浓度高6倍。通过留置在动脉内的导管持续泵入化疗药物,使局部血药浓度维持在较高水平,可致肿瘤灭活,明显减轻全身不良反应。
②TAI技术适用于各期肿瘤,尤其适用于那些失去手术机会或不宜手术的肝、肺、胃、胰腺、肾、盆腔、骨与软组织的恶性肿瘤或转移瘤。
③利用介入技术在肿瘤供血动脉内直接灌注药物,能克服部分静脉化疗无法通过的生理屏障。
④TAI治疗虽为局部化疗,但动脉灌注后化疗药物同样会沿血液循环至全身,因此同时也起到一定程度的全身系统化疗作用。
⑤TAI与全身化疗类似,也可能产生心、肺、肝、肾等功能损伤,以及骨髓抑制、发热、出血、感染、过敏性休克、消化道反应等不良反应,但程度相对轻微,对人体免疫功能损害亦较轻。
⑥TAI可在短时间内注射较高剂量化疗药物,也可通过留置在动脉内导管持续泵入一定剂量药物;从肿瘤生物学特性及患者实际情况等方面考虑,有时还需与静脉或口服等全身性化疗相结合。
2.TAI适应证
①明确诊断的恶性肿瘤。
②外科切除术前新辅助化疗及术后辅助化疗。如:贲门癌、胃癌的术前动脉灌注,可明显达到降期作用,为外科手术切除创造条件。
③晚期和转移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如:中晚期胰腺癌经正规全身化疗无效的,或年老体弱不适于全身化疗的,可行局部动脉灌注术,也可作为结直肠癌肝转移的一线区域性化疗。
④作为联合放疗、静脉及口服化疗、靶向治疗、射频消融、微波消融等综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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