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肢再植
断肢是指四肢肢体外伤后的离断;断指是指掌指关节平面以远的手指离断。
①完全性断肢(指)外伤所致肢(指)断离,没有任何组织相连或虽有受伤失活组织相连,清创时必须切除,称为完全性断肢(指)。
②不完全性断肢(指)凡伤肢( 指)断面有主要血管断裂合并骨折脱位,伤肢断面相连的软组织少于断面总量的1/4,伤指断面相连皮肤不超过周径的1/8,不吻合血管,伤肢(指)远端将发生坏死称为不完全性断肢(指)。
(2)适应证
①良好的全身情况是再植的必要条件。若为复合伤或多发伤,应抢救生命为主,将断肢指置于4℃冰箱内,待生命体征稳定后再植。
②再植成活率
与损伤性质有关,锐器切割伤只发生离断平面的组织断裂,断面整齐、污染轻、重要组织挫伤轻,再植成活率高。而撕裂(脱)伤,组织损伤广泛,血管、神经、肌腱从不同平面撕脱,常需复杂的血管移植,再植的成功率较低,即使成功,功能恢复差。
③断肢(指)离断平面与再植时限
断肢( 指)再植手术越早越好,应分秒必争,一般以外伤后6—8小时为限。早期冷藏或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再植时限与离断平面有密切关系。断指因组织结构特殊,对全身情况影响不大,可延长至12 ~24小时。而高位断肢,因肌肉丰富,在常温下缺血6 ~7小时后,肌细胞变性坏死,故再植时间严格控制在6 ~8小时内。
(3)禁忌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禁忌再植:
①合并全身性慢性疾病,或合并严重脏器损伤,不能耐受长时间手术,有出血倾向者。
②断肢(指),多发骨折、严重软组织挫伤、血管床严重破坏,血管、神经、肌腱高位撕脱,预计术后功能恢复差。
③断肢(指)经刺激性液体或其他消毒液长时间浸泡者。
④高温季节,离断时间过长,断肢未经冷藏保存者。
⑤合并精神异常,不愿合作,无再植要求者。
(4)手术原则
若肢(指)离断时间短,按一定顺序修复,骨折固定,修复屈伸肌腱,吻合静脉、动脉,修复神经,闭合创口。若肢(指)离断时间长则在骨折固定后先吻合动脉、静脉,以减少组织缺血时间,然后修复其他组织。
(5) 术后处理原则
包括保温(严禁寒冷 刺激)、禁止吸烟(防止血管痉挛)、密切观察全身反应、定期观察局部血液循环(每1~2小时观察1次,及时发现和处理血管危象)、定期注入麻醉药品(止痛和防止血管痉挛)、抗血液凝固、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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